第(1/3)页 自古以来,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士,任侠之风格外浓郁,所以燕地儿郎,多有武艺傍身。 刘骥马匹一到,立马就多出了五百名骑兵。 他整军三日,率领八百马甲俱全的骑兵,还有六百押运粮秣辎重的辅兵,向东北方向,广阳郡郡所蓟县赶去。 …… 噗。 利刃划过血肉的声音穿透小道,阵阵的厮杀声渐渐停歇。 刘骥拿起一块兽皮,擦拭着斩马刀上的污血: “这是第几批了?” “主公,这是遇到第三批流窜的贼军了。” 黄原在尸体上扒拉着箭镞,将它们回收利用。 刘骥看旁边身披重甲,右手提着重盾,单手执矛,时刻警惕的阿蛮,皱眉道: “广阳郡那边到底什么情况?官道上怎么都是贼军。” “大哥!前方擒到了探马!” “带过来!” 张飞骑马飞奔而来,将手里提着的贼军丢下来。 “我问,你答,然后放你生路。” 刘骥将刀横在他的脖子上: “广阳郡黄巾几何?有多少骑兵,攻城器械?” “哼!广阳郡已被我天兵攻破,郭勋,刘卫已经死于渠帅剑下,苍天已死,黄天当......“ 噗。 刘骥一刀抹过他的脖子,眼前士卒狂热的眼神逐渐凝固。 “刺史和太守都死了?” “孙仲!” “某在!” “你还想事贼吗?” 刘骥将刀刃拍在孙仲肩上,巨力把这个中年人压得拜服在地。 “仲不敢!主公饶我性命,赐我拱卫帐下,给我衣食钱财,某万死不能偿还,岂敢有二心!” 刘骥收起刀刃,将他扶起,深深抱了他一下: “好兄弟,我有重任相托,可是若事情败露,十死无生,我怕再也见不到你啊!” “仲愿往!” 孙仲被这个一声好兄弟叫的热泪夺眶而出,他太想要得到认可了。 家奴出身,他窃书明智,盗贼环绕,他勤练武艺。 事贼也好,从军也罢,他漂泊半生,从始至终只想得到旁人的正视和尊重,士为知己者死,眼下平生所愿足矣! “好!” 于是刘骥再出发时队伍里少了一些士卒。 他看向密林,孙仲带上数十人换上了黄巾衣物,扮作溃卒模样,抄山路奔向广阳郡。 第(1/3)页